- 发布人:党政办
- 时间:2020-10-09
- 来源:科研处
各处室(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度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20]10 号),2020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继续采取备案制,属省级二类自筹项目,由高校自行组织申报、评审,确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学校将从科研专项经费中给予资助。现就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0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三类,青年项目限35周岁以下教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编在岗人员,每人限报一项(参与不限)。对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主持人)且未完成者,不得再申报。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
各校可在立项指标范围内根据实际确定本校项目数,超报项目不予受理。要加大对青年教师和一线教师的支持力度,青年项目立项率一般不低于30%,一线教师立项比例不得低于80%。要加强项目审核,切勿将人文社科类和教育教学类项目上报。
3.要按照《高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推动江西高质量发展“百校行”行动计划》要求,加强与省内开发区、企业的对接,加大产学研用合作力度,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对“百校行”行动中入企帮扶专家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予以支持。
三、报送材料
各申报人根据通知要求在10月20日前进行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请咨询院科研处。联系电话:1817401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