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党政办
- 时间:2020-09-30
- 来源:招就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新的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重要要求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适应我省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缓解当前就业压力、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坚持质量型扩招,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让更多青年凭借一技之长实现人生价值,让三百六十行人才荟萃、繁星璀璨。
二、工作原则
(一)提高认识
深刻认识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省职业教育的重大发展机遇,对教育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明确方向
坚持面向市场需要、服务区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满足职业需要的办学方向,统筹招生、培养、就业各个环节,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
(三)质量为先
科学研判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合理分配扩招任务,加大结构性政策供给,强化资源配置,提升培养能力,探索分类教学,统一出口标准,确保质量型扩招。
(四)系统推进
多方联动,行政部门出台配套政策支撑,扩招院校主动作为,探索新型培养模式。加强指导督导,强化协调配合,营造良好氛围,综合施策、提升效率,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三、任务举措
(一)合理分配招生计划
坚持扩规模与保质量并重,科学分配扩招计划,重点布局在优质高职院校,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等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就业率高的以及航空、人工智能、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中医药、粮食安全、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生态环境等专业,优先满足实体经济人才需求,加大对贫困地区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倾斜。推动高职院校与现有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机构合作,加大残疾学生培养力度,让更多残疾人接受适合的高等职业教育。在学前教育、托育、护理、家政、养老、健康服务,以及冷链物流、粮油储备、跨境贸易、农业支撑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规模。
(二)开展面向社会人员的专项计划
2020年10月-11月,开展社会人员报考高职院校的报名考试工作,在延续2019年政策的基础上,省教育厅与相关部门共同启动“国有企业单位员工学历提升专项计划”“退役军人技能提升专项计划”“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高素质农民培养计划”“基层医护人员能力提升计划(非临床类)”“工业园区(开发区)现代学徒制专项计划” 六大专项计划,为各类学习群体提供灵活多样的升学和培养模式。
(三)分工配合共同组织
教育部门负责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的宣传动员,会同公安部门审核考生户籍、学籍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宣传动员,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分别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医护人员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工作。
省国资委、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水利厅、省交通厅、省自然资源厅等省内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系统内大专以下学历人群报名参加高职专项招生考试。
(四)做好高职专项考试工作
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和受教育状况,改革完善考试形式和内容,按照教育部要求开展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职院校予以免试录取。前期已在其他考试中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五)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规定。针对不同群体考生特点,严格人才选拔标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各地综合考虑计划安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分类确定录取标准,确保有升学意愿且达到基本培养要求的考生能被录取;社会人员考生,统一安排在下一年度春季入学。
(六)做好分类教育管理工作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贯彻实施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针对应届与非应届、就业与未就业、不同年龄段等生源多样化特点,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在岗职工等群体可单独编班。继续实施职业院校联合培养专科层次试点,鼓励优质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有机组合师资、教学实训、食宿等资源,提高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加强教学常规管理,适应不同生源、不同学习时间、不同学习方式,创新教学组织和考核评价。针对不同生源的从业经历、技术技能基础和学习需求,创新实习管理方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实践教学。加快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有序开展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积极引导新增生源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鼓励高校学生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在岗职工等已积累的学习成果(含技术技能),各校可通过水平测试等方式进行学历教育学分认定。
(七)推动教师教材教法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加强工匠精神培育,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教学培育工匠精神的基础性作用,把工匠精神作为技术技能人才的核心素养,列入职业院校各类课程的教学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通过资源整合挖潜一批、专项培训培育一批、校企合作解决一批、“银龄讲学”补充一批、社会力量兼职一批,加快补充急需的专业教师。开发适用于不同生源类型的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教材,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建好用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针对不同生源分类施教、因材施教,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广泛应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促进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
(八)做好就业服务
落实好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的有关待遇。结合就业形势和生源类型特点,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积极引导毕业生服务区域经济和本地产业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别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九)落实补贴补助政策
落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和奖助学金提标扩面政策等,加强办学条件薄弱公办高职院校改造。完善和落实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在岗职工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江西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高职扩招工作,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高职扩招工作,压实各设区市生源组织和宣传发动责任,落实扩招任务。将各设区市落实高职扩招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落实主体责任,严明工作纪律
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扩招任务落地见效。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和经费保障,优化资源配置,有质量地扩大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常态督查机制,对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虚报套取骗取、挤占挪用、贪污侵吞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坚决严肃查处。
(三)广泛发动生源,加强舆论引导
省教育厅会同相关单位,组织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在岗职工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对科类间计划进行动态调整,提高高职院校录取率。多渠道、全方位做好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政策、办学特色等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鼓励更多考生报考高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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