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党政办
  • 时间:2020-09-22
  • 来源:科研处

各处室(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20]25 号),2020年度省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已启动,高校须按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自行组织申报、评审,确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学校将从科研专项经费中给予资助。现就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立项范围主要是围绕高等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改革开展研究与实践项目,详见立项指南。

二、申报要求

1.省级教改课题实行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数一般不超过4人。

2.课题主持人一般是主持过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过省部级课题研究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副高以下职称人员申报主持项目,须由2名教授推荐,推荐函应说明主持人的科研能力、专业知识以及对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预测等内容。

3.在研省级教改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一般不得同时作为其他项目成员;项目组成员至多同时作为2个项目的成员。

4.学校申报省级教改课题,应向教学一线人员、青年教师倾斜。教学一线人员、青年教师的申报项目数应占上报项目总数的80%以上。

三、报送材料

各申报人根据通知要求在10月19日前进行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请咨询院科研处。联系电话:1817401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