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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党政办
  • 时间:2021-11-01
  • 来源:科研处

处室(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2021年度省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已启动学院须按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组织申报课题。学将从科研专项经费中给予资助。现就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立项范围主要是围绕高等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改革开展研究与实践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省级教改课题实行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数一般不超过4人。

2.课题主持人一般是主持过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过省部级课题研究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副高以下职称人员申报主持项目,须由2名教授推荐,推荐函应说明主持人的科研能力、专业知识以及对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预测等内容。

3.在研省级教改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一般不得同时作为其他项目成员;项目组成员至多同时作为2个项目的成员。

4.学校申报省级教改课题,应向教学一线人员、青年教师倾斜。教学一线人员、青年教师的申报项目数应占上报项目总数的80%以上。

5.自今年起,学院会对本院推荐的课题组开展查重工作。

6..本次申报设立政治审查环节,申报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恪守学术道德,履行科研诚信承诺,遵守学校有关科研管理规定,提交《科研项目申报政审证明》,签署《科研项目承诺书》。并实施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即申报者及成员全年不得有任何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报送材料
     各申报人根据通知要求1115日前进行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请咨询院科研处。联系电话:18174011519。


院科研处
2021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