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党政办
- 时间:2022-04-01
- 来源:科研处
各处室(系、部):
根据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江西省社会科学“十四五”(2022年)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社规字[2022]3号),江西省社会科学“十四五”(2022年)课题采用纸质+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现就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申报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经费标准为重点项目3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1万元。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组只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2.申报重点项目者,应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主持完成过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等级为良好以上;申报一般项目者,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不得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16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可作为成员最多参与一个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除负责人外,一个课题组成员最多不超过8位。课题组成员应参与实质性工作,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
4.本次申报设立政治审查环节,申报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恪守学术道德,履行科研诚信承诺,遵守学校有关科研管理规定,提交《科研项目申报政审证明》,签署《科研项目承诺书》。并实施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即申报者及成员全年不得有任何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三、报送材料
各申报人根据通知要求在5月9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具体申报要求请咨询院科研处。联系电话:18174011519。
院科研处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