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党政办
- 时间:2023-03-01
- 来源:科研处
各处室(系、部):
根据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下发的《关于开展鹰潭市社会科学“十四五”(2023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组只设一名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2.项目负责人前期有未结项市级课题的,本年度不能领题,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其他课题,但同年最多3个。课题组成员应参与实质性工作,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
3.申报人可紧密联系所在单位推动鹰潭经济社会中的工作实际确定选题,或结合当前理论热点、我市工作重点难点工作推进,自行选择研究方向,也可参照附件1课题指南。
4.本次申报设立政治审查环节,申报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恪守学术道德,履行科研诚信承诺,遵守学校有关科研管理规定,提交《科研项目申报政审证明》,签署《科研项目承诺书》。并实施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即申报者及成员全年不得有任何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二、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以应用对策类研究、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为主,鼓励院校教师申报研究成果或社科普及类文章。
三、报送材料
各申报人根据通知要求在4月3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具体申报要求请咨询院科研处。联系电话:18508011671。
院科研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