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党政办
- 时间:2021-06-17
- 来源:团委
因近期对学院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场馆及设施设备进行排查,发现有部分设施设备因使用不规范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损坏。经院体育馆管理部门院团委研究决定,根据学院《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条例》,现将学院体育馆规范化管理细则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场馆开放时间
1.工作日:中午12:30—14:00
下午16:30—18:30
2.活动日:视活动需求安排开放时间
二、场馆使用对象
1.学院教职工
2.已向院团委报备学生组织
3.已向院团委报备学生个人
三、场馆管理部门与日常管理工作部门:
1.场馆统一管理部门:院团委
2.日常管理工作部门:院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部(院体育馆东侧1楼值班室)
四、注意事项:
1.体育馆非日常教学使用场所,学院各系部相关班级日常体育课等常规课程不得占用院体育馆。
2.学院各级学生组织与个人如需使用体育馆,要提前向院团委报备,否则将拒绝其进入。
3.场馆使用者在使用期间需对场馆与场馆内设施设备负责,如有损坏者将追究其责任。
4.钢琴房由教育系监管,使用时需从体育馆东南侧门进入,琴房连通体育馆处将建设隔离设施。
5.后附《鹰潭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条例》
院团委
2021年6月15日
鹰潭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
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体育馆(包含大学生活动中心\下同)、田径场附设设备、房屋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体育馆、田径场各种固定设备的使用率和使用年限,更好的发挥其为学校体育教学、体育比赛、大型活动和校园其他事项服务等功能,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鹰潭职业技术学院的体育馆、体育场附设设备、房屋,适应本条例。
第三条 鹰潭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是学院开展大型活动、演出、比赛等非教学用途的场所。
第四条 鹰潭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由我院团委统一管理。院体育馆日常管理工作部门工作是由院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后称学生会),学生会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部是在院团委统一领导下开展。
第二章 场馆使用规定
第五条 凡利用场馆进行训练、竞赛、集会等大型活动或开展其他活动的单位、组织与个人,要自觉遵守场馆的有关规定,对于故意违反管理规定者。院团委有权对其行为进行监督与指正,必要时上报学院处理。
第六条 学院各系部相关班级日常体育课等常规课程不得占用院体育馆场所。学院统一安排的演出、比赛、参观等活动及其他事项需使用院体育馆的需提前1天向院团委申请登记(登记办公地点在院体育馆东侧1楼),经过批准后方可进入(后期将开通微信公众号预约使用等方式)。
第七条 场馆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在馆内或周边区域点火焚烧物品。
第八条 场馆内禁止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物。
第九条 禁止在场馆的墙面、椅面、桌面和地面刻画、涂写。进入场馆者,严禁攀爬栏杆。
第十条 禁止进入场馆的人员穿戴硬底鞋、高跟鞋、钉鞋等有损场地的鞋子。
第十一条 在场地内进行比赛或活动,应发扬体育道德精神,禁止发生一切不文明行为。因自身活动不当造成摔伤或其他严重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十二条 使用者必须爱护场内设施、器材和物品,场内器材专供训练和活动使用。不得随意挪动场内的器材和设备,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场馆使用完毕,要及时联系管理人员关电、门窗,及时检查器材、设施。使用后将负责馆内卫生打扫,保持场地清洁。
第十四条 未经许可不得在馆内外悬挂张贴宣传广告、摆放及发放商业产品等其他商业行为。
第三章 管理人员职责
第十五条 院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部是在院团委领导下,负责田径场馆和其他固定设备全面管理的部门。必须认真落实院团委下达的指示和要求,树立服务育人,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的工作思想,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第十六条 院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部工作人员应全面负责场所的安全、消防、卫生、秩序及固定器材使用与维护等事项,并在规定时间内清理无关人员离场。
第十七条 院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部工作人员要按照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下班后及时关灯、拉闸,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清理好场所内除物业负责区域以外的卫生。如有固定设备损坏,经核实后向学院报修。
第十八条 院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部工作人员必须要做好院体育馆、田径场附设设备、房屋等场馆的一切固定设备入库登记手续,清点数量、检查合格后才可填写入库单。库房和场馆要有清楚的物品清单,做好账、物相符。
第十九条 院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部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消防器材。为防止火灾发生,不得出现占用疏通通道;在训练已经开展大型活动期间将安全出入口上锁;遮挡消防安全疏通通道标志;违章用火用电等器材,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带入;加装,改装不明情况的电器设备等情况出现。
第二十条 院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部工作人员负责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实施对场馆环境的布置、监督和检查权利。
第二十一条 院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部工作人员应对场地周围的草坪情况进行管理监督。
共青团鹰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学生会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部
2020年10月30日